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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典簿廳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典簿廳:設滿、漢典簿各一人,經承一人。掌章奏文移事務。每年夏季,統計一年光祿寺出納銀數,匯繕支出酒、鹽、米、布等物及庫儲金銀器皿四柱清冊奏銷。另外,還管本寺官員俸銀、獎懲、考勤等事務。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191-194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一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順治1年-順治15年1644-1659三級光祿寺禮部順治元年,設光祿寺,……。滿、漢典簿各一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順治15年-順治18年1658-1661二級光祿寺光祿寺(順治)十五年,(光祿寺)仍歸本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順治18年-康熙10年1661-1671三級光祿寺禮部(順治)十八年,(光祿寺)復隸禮部。康熙三年,以禮部清釐無法,復改儲戶部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康熙10年-光緒24年1671-1898二級光祿寺光祿寺1.(康熙)十年,仍以禮部精膳司所掌改歸本寺。乾隆十三年,始命大臣兼管寺事。光緒二十四年,省入禮部,尋復故。
2.(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乙丑)度支歲入有常。豈能徒供無用之冗費。致礙當務之急需。如詹事府本屬閒曹。無事可辦。其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事務甚簡。半屬有名無實。均著即行裁撤。歸併內閣及禮兵刑等部辦理。……。(丁卯)諭軍機大臣等、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光祿寺、鴻臚寺、太僕寺、大理寺等衙門。現已裁撤。所有各該衙門一切事宜。歸併內閣六部分辦。著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即行分別妥速籌議。限五日內具奏。尋大學士李鴻章等會奏、謹按會典內載。……。光祿寺恭辦典禮。鴻臚寺掌朝會燕饗。擬請歸併禮部。……。惟歸併之後。一切事宜。應由各衙門移取職掌文卷。體察情形。斟酌辦理。從之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4,頁556-557,
光緒24年-光緒32年1898-1906二級光祿寺光祿寺1.(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壬辰)著將詹事府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光祿寺、太僕寺、鴻臚寺、等衙門。照常設立。毋庸裁併。
2.(光緒)三十二年,仍省入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427,頁603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7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典簿從七品順治1年-光緒32年1644-1906
經承未入流[不詳][不詳]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6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1,頁276-277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70
光祿寺則例,卷68,頁1-8
更新日期
2024/01/08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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